公证处断绝父子关系可能吗?

隔绝父子关系?写下隔绝证明,双方签字摁手印,以至刺破手指要写下血书。可这样的证明也好,血书也罢,真的有用吗?没用!没用!没用的!

公证处断绝父子关系可能吗?

不论是在理想生活中,还是在网络上,很多人都会埋怨原生家庭的问题。与父母争持不休,以至大打出手,为理解决双方的问题,并且商定好“此生不复相见。”

公证处断绝父子关系可能吗?

虽然父母和孩子之间不肯供认彼此的血缘关系,但法律上子女仍有奉养父母的义务,同样的,父母年迈或者生病时有权益请求子女抚育,并支付一定的抚育费。

《民法典》

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【父母的抚育义务和子女的奉养义务】父母不实行抚育义务的,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,有请求父母给付抚育费的权益。成年子女不实行奉养义务的,缺乏劳动才能或者生活艰难的父母,有请求成年子女给付奉养费的权益。

也就是“你养我小,我养你老。”这样的关系。

《刑法》

第二百六十一条 【遗弃罪】关于年老、年幼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才能的人,负有扶养义务而回绝扶养,情节恶劣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这两个法条的意义就是说呢,父母抚育你长大,你就要照顾父母的暮年。

公证处断绝父子关系可能吗?

当然啦,假如非要解除和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,只要两种可能,第一是继父母,另一个是养父母,这两种实践上并不存在血缘关系的,假如双方达成分歧,或者一方有过错,能够解除法律上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。

继父母子女之连续绝关系,学理上以为,只需双方同意即可解除。比方说,小红的妈妈与小红的爸爸离婚后再婚,小红和继父能够签署相关的协议,即继父不抚育小红,小红也不用给继父养老送终。双方没有父母子女的关系。

而养父母之间解除关系就比拟费事了,假如送养人与扶养人之间的协议解除,那么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自然解除,或者是被收养的子女在年满十周岁后,养父母确有过错的,能够由送养人提出解除关系。比方说,小明是个孤儿,从小生活在福利院,后来被张强夫妇收养,假如福利院和张强夫妇均同意解除了双方之间的协议,那么养父母子女的关系自然解除,假如没有解除双方的协议,但是张强夫妇不断优待小明,小明年满十周岁后,福利院能够提出解除双方的父母子女的关系。

公证处断绝父子关系可能吗?

留一个小问题给大家,假如放弃继承父母的财富,能够不给他们养老送终吗?下期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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